译文
年幼时父母双亡多么悲伤,虽身居豪门望族却是靠叔父抚养;多亏你生性豪爽宽宏大量,从未将儿女痴情缠萦心上。真像那雨后明月照玉堂。嫁给那才貌双全如意君郎,只求得比翼双飞地久天长。能补偿幼年丧亲孤苦的惨状。到头来,家族败落丈夫天亡,人世间,盛衰兴亡生来已定,何必悲伤。
注释
乐中悲:即乐中有悲,好景不长。
襁褓(qiǎng bǎo):包婴儿的被子和带子。
叹:不幸。
绮罗丛:指富贵家庭的生活环境。
绮罗:丝绸织物。
霁(jì)月光风:雨过天晴时的明净景象,比喻胸怀光明磊落。据《宋史·周敦颐传》:“黄庭坚称
曹雪芹以浪漫主义的手法,将《红楼梦十二支曲》和《金陵十二钗正册判词》写在了“贾宝玉神游大虚境,警幻仙曲演红楼梦”这一回,这两组结构完整的组诗是“金陵十二钗”形象塑造的提纲。小说这一回,主要借由警幻仙子揭露金陵十二钗的命运,《红楼梦十二支曲》和《金陵十二钗正册判词》对一些重要的女性悲剧人物的性格、命运和贾府的最后破败,都概括地作了预示。《红楼梦十二支曲》是《红楼梦》的点睛之笔。而《乐中悲》是《红楼梦十二支曲》的第五首曲子,这支曲子是揭露史湘云命运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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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支曲子类似于湘云对自己命运的自诉、自叹、自解。全曲情感起伏跌宕,一波三折。全曲预示史湘云坎坷的一生。她出身名门望族,年幼丧双亲寄养于叔父家;婚姻虽美满,却又因丈夫早逝而守寡。首句用感叹的句式,点出了湘云幼年时的“坎坷形状”,接着一转,写出湘云苦中作乐的情怀。成年后,湘云似乎苦尽甘来,“厮配得才貌仙郎”,然而到最后依然是“云散高唐,水涸湘江”,“地久天长”不过是一种美好的愿望罢了。湘云的判词只用简短的四句话概括了她的一生:“富贵又何为?襁褓之间父母违。展眼吊斜晖,湘江水逝楚云飞。”曲子的内容更加丰富一些,它不但透露了更多湘云婚后生活的信息,更重要的是向读者展示了湘云丰富的内心世界。
其一
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,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数里。屠惧,示之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屠无计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。遂钩肉,翘足挂树间,示以空担。狼乃止。屠归。昧爽,往取肉,遥望树上悬巨物,似人缢死状。大骇,逡巡近视之,则死狼也。仰首细审,见狼口中含肉,钩刺狼腭,如鱼吞饵。时狼皮价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缘木求鱼,狼则罹之,是可笑也。
其二
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
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
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盖以诱敌。
狼亦黠矣,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几何哉?止增笑耳。
其三
一屠暮行,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无计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极力吹移时,觉狼不甚动,方缚以带。出视,则狼胀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张不得合。遂负之以归。
非屠,乌能作此谋也!
三事皆出于屠;则屠人之残暴,杀狼亦可用也。